艺术节活动板块·壹——翰雅奖·中国传统筝曲演奏邀请赛
一、参赛对象
本赛事以邀请形式邀约选手参赛,各大独立音乐学院及部分艺术院校、师范院校选派的古筝专业师生,以及综合大学音乐(艺术)院系(含港、澳、台地区)的古筝专业师生、专业文艺团体职业古筝演奏员,由副高职称以上古筝专业教师推荐参加录像选拔入围的选手方可参赛。参赛选手年龄范围16岁(2000年9月1日前出生)至40岁(1975年8月31日后出生)。
二、比赛地点
四川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六号,四川音乐学院校本部。
三、比赛时间
2016年11月27日(周日)至12月1日(周四),具体赛程安排以报到时通知为准
四、比赛办法
1. 此次比赛实行赛会制,所有选手均须本人到达现场参赛。
2. 比赛分四轮进行,不设淘汰赛或晋级赛,所有选手均须完成四轮比赛。
3. 四个赛场分别对选手的四轮比赛进行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总和除以有效记分人数所得平均分,即为该选手此轮比赛的成绩。
4. 第四轮比赛加设1—2分钟选手现场陈述,对所演奏流派和作品的理解、认识等方面的综合阐述,选手此项得分与本轮演奏得分相加,为选手本轮最终得分,成绩与其它三轮相加计入总分,作为该选手的最终成绩。
五、参赛曲目
1. 自选三首,自选曲目片段一首及现场陈述1-2分钟。
第一轮曲目要求:自选演奏北派曲目一首。
第二轮曲目要求:自选演奏北派曲目一首,要求不同于第一轮所选的流派、风格。
第三轮曲目要求:自选演奏南派曲目一首。
第四轮曲目要求:1)节选演奏3分钟自选南派曲目一首,不同于第三轮的流派与风格。2)1—2分钟的现场陈述,内容为针对所演奏流派(风格)的技法、音韵特点及其音乐风格审美等方面的阐述。
2. 所有参赛曲目限定或包括:
1)古筝艺术山东、河南、陕西、浙江、潮州、客家、福建、粤乐等八个流派(风格)传承的曲目;
2)1980年以前创作或改编的具有以上八个流派(风格)特点的曲目。
3)所有伴奏仅限于传统形式的现场伴奏,人数一般不超过1人,不允许钢琴、电声、伴奏带或大型打击乐器等伴奏。
六、奖项设置
1. 比赛单场评分以百分制计算,评奖按四轮得成绩相加总分计算,评选出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单项最佳演奏奖八名,优秀奖若干,参赛奖若干。
2. 如出现相同成绩则评为并列,并列名次就高不就低。出现并列名次后,下一获奖等级自动减少相应的名额。
3. 赛事将对山东、河南、陕西、浙江、潮州、客家、福建、粤乐等流派(风格)分设单项最佳演奏奖1名。(注:如果单项最高分获得者已获得等级奖,则取所有等级奖获得者之外的最高成绩)
4.对获得金、银、铜奖选手的指导老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对获得优秀奖和单项最佳演奏奖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园丁奖”。
七、奖励办法
金奖人民币20000元,银奖人民币10000元,铜奖人民币5000元,单项最佳演奏奖每项2000元。所有奖金税款由获奖选手本人支付。
八、报名方式
1. 单位报送:组委会将于2016年9月10日前向各邀请参赛单位发出邀请函,各单位组织选拔推荐选手统一报名参赛。
2.个人报名:需同时报送南、北地区不同风格各一首(共两首)于章程规定的参赛要求范围内,选手本人演奏完整视频参加差额选拔;选手报名表推荐人签名处需由一位音乐、艺术院校(含师范和综合院校音乐艺术专业)副高职称以上的古筝专业教师亲笔签名,并留下推荐人联系电话。
3.报名时每位选手需提交纸质报名表1份,2寸免冠照片2张。单位报送每位选手提交的纸质报名表(见附件一)需加盖单位公章,并附加盖单位公章的参赛选手一览表(见附件二)1份;个人报名纸质报名表上须有推荐专家意见及签名。
4.单位报送、个人参赛选手的报名资料,交记截止日期:2016年10月20日,以邮戳为准。所有参赛选手还需将报名表、报名一览表及选手照片的电子文档(doc及jpg文件)发送至参赛报名电子邮箱。
邮寄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六号,四川音乐学院 艺术处 中国传统筝乐艺术节 赛务组
邮编:610021
电子邮箱:67771365@qq.com
联系人: 马悦
联系电话:13550086484
4.单位选送以及收到组委会邀请参赛的个人报名选手,均不需缴纳任何参赛费用,但参赛选手来成都所需的交通、食宿、伴奏等其它一切费用自理。
九、注意事项
1. 所有选手一旦参赛,即表明自己承认本章程,因此都必须遵从本章程的各项规定。
2. 组委会拥有本次比赛音像制品的广播,电视播放权以及影像制品表演范围内的使用,出版和发行权。
3.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延期或取消活动,组委会将及时通知。
评论0条评论
精彩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