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 昇 杯
筝豫之音第五届青少年古筝艺术展演
线 上 独 奏 专 场
【省决赛时间】
2023年元月
【省决赛评审地点】
琴昇古筝音乐厅
【视频提交截止时间】
2023年元月15日
一、活动宗旨
为推动我省古筝艺术教育和演奏水平的普及与提高,激励和鼓舞社会广大古筝学生的求学热忱、进取精神、对我国悠久历史的民族音乐文化的热爱.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新形势下,课程、考级、高考都迅速做出了线上的调整,展演也要适应线下到线上的转变,要在新形势下快速的激发选手练琴的积极性。
二、组织委员会
指导单位:
河南省民族管弦乐学会古筝专业委员会
主办单位:
筝豫之音—第五届青少年古筝艺术展演组委会
协办单位:
琴昇·古筝
河南省青少年才艺发展促进会
河南省东方文化艺术交流中心
支持单位:
许昌市古筝协会
漯河市琴筝协会
驻马店市古筝古琴学会
洛阳市音乐家协会古筝专业委员会
濮阳市音乐家协会古筝专业委员会
三、评审委员会/评审团
特邀省内高校古筝教育专家、省级古筝专业委员会名家、剧团优秀演奏员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委会将严格按照评审原则,实行以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选手点评、打分。按比例评出各组别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表演奖。组委会将根据演奏作品的综合水平及组织工作等综合情况,评定“优秀古筝艺术教育基地奖 ”并颁发牌匾;优秀辅导教师将颁发“卓越导师奖”。
四、活动章程
活动分组:
小学A组(小学在读1—3年级学生)
小学B组(小学在读4—6年级学生)
初中组(初中在读学生)
高中组(高中在读学生)
青年组(18岁以上业余古筝爱好者)
大学组(省高校修读古筝专业在校生)
专业组(以音乐为职业或专业音乐家及专业音乐院校修读中学生)
注:禁止专业音乐学院附小、附中、高中等专业选手参加业余组展演,组委会一经发现通报批评并发函至所在学校。
奖项设置:
1. 分数划定:
a) 金奖:90.00—100.00 分;
b) 银奖:80.00—89.99 分;
c) 铜奖:70.00—79.99 分;
d) 优秀奖:60.00—69.99 分;
2. 在演奏中能准确把握音准和节奏;(35分)
3. 演奏能够较完整、清晰地表现乐曲,具有一定艺术表现力;(30分)
4. 演奏乐曲要有层次感,力求表现作品的完整性;(30分)
5. 演奏姿态要自然、端正;着装要大方、得体,台风良好。(5分)
曲目要求:
1、河南省总决赛:不限定曲目,由参赛选手自行选择,独奏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由现场评审团做出评语点评;
2、参赛选手可自行选取曲目精华章节,或有辅导教师辅导组合编曲精华章节;
五、录制要求
(一)场地和服装要求
1.场地的大小要满足展演拍摄取景的需要,取景须满足涵盖全身以及乐器的全部。录制环境安静,无噪音;场地布置尽量简洁,在录像时不得出现选手以外的其他人员。
2.拍摄时须照明充足、拍摄画面明亮,不要逆光拍摄。
3.服装整洁(可穿演出服演奏),不要过度化妆,不能遮挡面部五官。
(二)拍摄技术要求
1.手机无线信号正常,保证可正常联网、为了防止在录制过程中出现来电导致录制中断的情况发生,推荐使用wifi网络。
2.视频要求定点拍摄,须使用横屏模式,拍摄过程中不可随意移动手机位置。
3.选手在演奏时不允许使用麦克风和扩音设备。录像不允许手机外接耳麦(含蓝牙耳麦)等外接设备。
4.选手和乐器均须完整进入画面,选手面对镜头演奏,演奏时不得中断。取景要点:手机横屏、演奏者全身进入画面、乐器全部进入画面。
注:建议至培训学校统一录制,以保证效果。
六、注意事项
1. 所有选手一旦报名参展,即表明自己承认本章程,必须遵从本章程的各项规定。
2. 填写报名表时,一定要字迹清楚,正楷填写,准确无误。如因自己填写的报名表字迹模糊、内容有错而造成损失的, 一律由本人负责。
3. 展演拥有本次活动音像制品的广播、电视播放权及音像制品表演范围内的使用、出版和发行权。获奖选手有义务参加组织安排的公益性演出活动或出访演出活动。
七、报名方式
1、报名要求
参赛选手须提供:
(1)一张报名表(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2)两张一寸免冠证件照(请用速干笔在背后标注姓名);
2、视频提交
录制完成后请提交至组委会邮箱:582040146@qq.com(统一备注姓名+组别+曲目+辅导教师)。
比赛展演、讲座、音乐会、师资班咨询
联系人:郝老师 陈老师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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