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成都筝会第三届“天府筝韵”古筝展演活动章程


成都筝会第三届“天府筝韵”古筝展演


活动简介


成都筝会“天府筝韵”古筝展演活动旨在弘扬古筝文化、提升古筝艺术素养、丰富古筝爱好者艺术生活。本次展演活动成都筝会将邀请古筝艺术家对参与活动的演奏者给予专业性指导,为优秀作品和优秀演奏者提供展示平台,激发广大古筝爱好者学习热情,鼓励培养古筝新人、传承赓续中华民乐精神。


01  主办单位


成都市音乐家协会古筝专业委员会简称“成都筝会”,成立于2017年1月,是成都地区第一个古筝专业的行业学会。筝会成立至今,一直致力于传承和发扬古筝文化,内部建设正规化、人文化,始终秉承"包容、开放、专业”的宗旨,严谨和创新并行,始终坚持为会员们打造一个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真诚交流的平台,坚持共同努力引领成都地区乃至四川古筝事业蓬勃发展。


02  展演资格


参演者须为成都筝会会员本人或成都筝会会员推荐的四川省内古筝从业者、学习者、爱好者,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均可报名。参演者应严格遵守组委会发布的章程和相关规定,认真解读并积极准备录制视频,服从评委会的评审结果及组委会安排,以良好的状态参与活动。


03  展演分组


· 参演者分为幼儿组、少儿组(A、B)、少年组(A、B)、青年组


1、幼儿组:年龄限定在7岁以下(2017年6月25日(不含)后出生)。


2、少儿A组:年龄限定在7-10岁以下(2014年6月25日(不含)—2017年6月25日)。


3、少儿B组:年龄限定在10-13岁以下(2011年6月25日(不含)—2014年6月25日)。


4、少年A组:年龄限定在13-16岁以下(2008年6月25日(不含)—2011年6月25日)。


5、少年B组:年龄限定在16-18岁以下(2004年6月25日(不含)—2008年6月25日)。


6、青年组:18岁及以上(2006年6月25日以前出生)。


04  展演曲目


1、每位参演者仅需报送一首作品(曲目自选)。


2、报送作品时长限定在5分钟以内。


05  组织单位及组委会成员


主办单位:成都市音乐家协会古筝专业委员会


主   任:焦力


副主任:林怡、舒顺萍、段银莹、张雅雯(排名不分先后)


06  评选办法及奖项设置


1、在报名结束后由组委会评委组根据报送视频打分,并评选出优秀作品。


2、本次展演活动设置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以及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


3、参演者将按照所获分数的高低排序每组别前三名参加线下音乐会展演。


4、每组别前十名优先参与成都筝会主办的各类艺术活动。


5、优秀作品将以录制形式进入成都筝会各大公众平台(包含不限于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展示。      


07  展演日程安排


1、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6月26日至7月14日。


2、视频提交时间:2024年7月17日至7月31日。


3、成绩公布时间:2024年9月。


4、线下展演时间:2024年12月。


08  报名和视频提交方式


一、报名方式:


1、本次展演仅限推荐人(成都筝会会员)统一提交报名表。



2、推荐人将参演人员的相关信息统一填写在第三届“天府筝韵”古筝展演报名总表内。


3、填写完成后发送至邮箱:cdzhenghui@qq.com  邮件名为:“xxx(推荐人姓名)+人数”


4、报名表提交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14日(以报名总表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二、视频提交方式:


1、视频资料统一由推荐人汇总后,用U盘寄送至四川省成都市新生路6号四川音乐学院,收件人:靳添 电话:13330934846。


2、同一推荐人的所有视频资料必须全部收录在1个U盘内,视频格式为MP4,视频中不得出现任何可能影响公正评判的信息或标识(如曲目、姓名、展演号、背景、字幕等)。


3、视频名称为参演选手姓名+组别(例如xxx+幼儿组)。


4、视频提交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以快递寄出时间为准)。


09  录制要求


1、所提供作品内容必须一次性录制完成,不允许剪辑。


2、视频文件只能采用一个固定镜头不间断录制,演奏者和乐器要完整进入拍摄镜头内,声音和图像须同期录制,不得连接任何外置设备,不得采用任何视频、音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音视频。


3、采用横屏录制,拍摄环境整洁,无杂音干扰,服装整洁,建议着演出服。视频无需报幕,视频中不得出现演奏者以外的人员,不得出现任何可能影响公正评判的信息或标识(如曲目、姓名、展演号、背景、字幕等)。


4、视频仅能为MP4格式,不超过500MB。


10  展演费用


本次展演报名费、评审费等由组委会承担,线下展演交通费及食宿费用由选手自理。


11  注意事项


1、所有参演者一经报名,即表明承认本章程,必须遵守本次活动的各项规定,因参演者提交资料有误致使无法正常参与活动,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视频提交的将取消参演资格,由参演者自行承担责任。


2、主办方拥有本次展演所有音像的广播、电视、网络传播权及音像制品表演范围内的使用、出版和发行权。参演者有义务参加主办方组织安排的公益性演出活动。


3、为保证本次展演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所有参选选手的姓名、得分、名次、评委评语、参选视频都将以网络查询形式公布且所有人都可通过网络平台看到以上信息。参选选手一经报名即表示同意成都筝会以以上方式公布相关信息。


4、本次展演的最终解释权归成都筝会所有。


12  联系方式


成都市音乐家协会古筝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杨老师:13808079695


张老师:13882177917


靳老师:13330934846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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