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1949年由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命名成立,是新中国成立后创办的第一所培养高级专门音乐人才的高等学府。1960年被中共中央定为全国重点高等学校,2000年作为全国唯一一所被列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艺术院校,是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学校发展需要,采用正式入编、聘用合同制、劳务派遣等多种用工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优秀人才,欢迎2024年应届毕业生、往届生以及海内外各类优秀人才前来应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位、专业、技能要求及其他条件,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乐于奉献,爱岗敬业;
(四)应聘者原则上须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最高学位,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结果为准;
(五)博士后科研人员应于2024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博士后证书、办结出站手续,其中非京籍应聘人员还应符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
(六)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应聘者不得申报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七)学校在聘人员(含在编、校签、劳务派遣)不能申报。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申报
1、请于2024年3月1日18:00起,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中央音乐学院招聘网报名,网址:http://rszp.ccom.edu.cn.
报名流程:注册→阅读应聘须知→申报职位→在截止日期前填写并投递简历,同时在附件中上传应聘材料(系统填报信息务必完整且真实有效);
2、应聘材料要求如下:
(1)2024年度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学生证、身份证;
②学校负责毕业生就业分配部门同意应聘的推荐表;
③非艺术类应届研究生须有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
④应聘教师岗位须提交两封同专业领域专家推荐信;
⑤其他参考材料,如获奖证书等。
(2)非应届毕业生、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或护照;
②户口本本人页;
③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者请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应聘教学岗位须提交两封同专业领域专家推荐信,其中至少有一名推荐专家是近三年内的同事或上级领导,国外的国家或地区的应聘者,提交的推荐信至少有一封是由该国家或地区的专家所写并译为中文(为国家正式注册的翻译公司翻译);
⑤其他参考材料,如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获奖证书等。
3、系统填报信息及材料是资格审查的重要参考依据,应聘者如提供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信息及材料,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后果;
4、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1、我校根据报名情况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应聘者将收到后续考核通知;
2、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应聘者存在提交材料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及其他违反招聘政策等情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关系,并由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核内容
由我校根据岗位要求组织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岗位专业知识、专业技术水平、综合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政审体检
我校将对考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含师德师风)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审核,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同时安排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拟聘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根据考核、政审及体检结果,学校审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音乐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六)其他事项
我校将通过邮件、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者考核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无误,随时留意查询并保持畅通,如因填报信息有误或本人通讯工具不畅、无法接收或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而导致未按要求参加考核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未入围者我校均不另行通知。
四、报名时间及咨询
2024年3月1日18:00~3月25日24:00截止。
报名岗位咨询:
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10-66425738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10-60780718
具体招聘考核日程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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