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是由财政部承担出资人职责,并由文化和旅游部主管的国家级演艺文化集团。其前身——中央歌舞团、东方歌舞团和中国轻音乐团。中国东方演艺集团以“国有大团、文化央企”为基本定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以音乐舞蹈艺术创作为核心竞争力,以“交流互鉴、艺术典范”为发展愿景,以独特的艺术风格和艺术特色,表达中国情怀、彰显东方特色,努力创作更多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作品。
中国东方演艺集团将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为指引,以音乐舞蹈创作和演出作为龙头牵引,围绕艺术创作、各类演出、对外交流、艺术教育、文旅融合、数字创新等六个业务板块,努力实现艺术创新,企业增收,事业发展,用艺术讲好中国故事,唱响新时代的主旋律,舞出中国人的精气神。
现根据集团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一、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拥护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较强的专业水平,具备适应岗位履职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备高度责任心,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服务意识,能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勇于挑战工作中的困难。
(三)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接收应届毕业生需符合文化和旅游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毕业生的接收要求,须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脱产学习的全日制统招统分毕业生(学习期间无在职工作经历,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
(五)报考人员须同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六)非应届毕业生须具有相关高等专业院校学习经历,具备一定工作经验。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集团办公室法务专员1名
1.年龄在35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应具有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留学生须为教育部认可的国外院校毕业。
3.熟悉法务工作,对演艺行业各类业务(项目投资、演出运营、商务合作、品牌推广等)有一定了解。
4.有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执业证;有知识产权法律背景;有三年以上法务、律师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5.应届毕业生北京生源(具有北京户籍)优先。
(二)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 1名
1.行政学、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等相关专业毕业。
2.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
3.年龄在35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执行能力、公文写作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宣传和协调能力;
5.应届毕业生北京生源(具有北京户籍)优先。
(三)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 1名
1.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工商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等相关专业毕业;
2.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较强的文字和沟通能力;熟悉人力资源六大模块,熟悉人力资源管理技术,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人事政策,能娴熟处理招聘、培训、绩效、薪酬、劳动关系等事务性工作,有薪酬管理、社会保险业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5.应届毕业生北京生源(具有北京户籍)优先。
(四)财务与投资部工作人员(预算管理、电算化管理)2名
1.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税务、资产评估与管理等相关专业毕业;
2.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
3.年龄在35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面的财务专业知识,责任心强,细心谨慎,有较高的独立工作能力和财务分析能力,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财务软件及相关办公软件,2年以上会计岗位经验,金蝶软件运维经验优先。
5.应届毕业生北京生源(具有北京户籍)优先。
(五)声乐中心(声乐演员、音乐剧演员)4名,主持人1名
1.音乐表演、音乐学、流行音乐、音乐剧表演、播音主持等相关专业毕业;
2.应具有专业艺术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高水平演唱能力、表演能力及主持能力;
5.曾参加过国家级重大演出项目或国内外公认的高水平专业比赛获奖者优先;
6.能胜任集团交办的各种工作任务,能适应并接受各种演出环境及临时任务;
7.报考人员户口不限。
(六)器乐中心器乐演奏员(古筝、二胡、中阮、琵琶)4名
1.音乐表演(器乐)相关专业毕业;
2.应具有专业艺术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高水平演奏能力、合奏能力,试奏能力强,具有个人风格;
5.曾参加过国家级重大演出项目或国内外公认的高水平专业比赛获奖者优先;
6.能胜任集团交办的各种工作任务,能适应并接受各种演出环境及临时任务;
7.报考人员户口不限。
(七)舞美中心工作人员(音响技师、灯光技师、后期制作、服装管理)5名
1.艺术设计、录影艺术、影视技术、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等相关专业毕业;
2.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音响技师、灯光技师应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沟通能力,乐于接受挑战,执行力强,能够胜任各种工作任务;
5.后期制作应具备创新性及画面构图鉴赏能力,较强技术能力,具有独立完成项目录制、拍摄、剪辑、包装工作能力;
6.服装管理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
7.报考人员户口不限。
(八)创作中心工作人员(舞蹈编导)1名、(服装设计)2名
1.舞蹈编导、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设计等相关专业毕业;
2.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舞蹈编导应具有5年以上编导从业经历与经验,能够独立完成剧(节)目的创作排练,在领域内有所成绩,曾参加国家大型活动的或荣获省部级专业比赛奖项者优先。
5.服装设计应具有5年以上设计经验,有个人艺术风格特点,能够独立完成各类设计工作;
6.报考人员户口不限。
(九)演出中心工作人员(市场营销)2名
1.艺术管理、市场营销等相关专业毕业;
2.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演出运营工作经验,熟悉演出市场情况及行业生产规律,熟悉线上演出运作模式,了解海外演出市场,有项目策划、运作、营销经验及海外演出运营工作经验的可优先考虑;
5.报考人员户口不限。
三、报名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4年3月10日晚24:00止。
四、报名和联系方式
(一)请将个人简历、电子标准证件照及《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报名登记表》《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报考人员信息表》(登记表及信息表请登录我团官方网站下载)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我集团招聘邮箱(dfrlzy@sohu.com)完成报名。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学历—联系方式”。
1.报名人员还需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籍证明)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获奖证书的扫描件(如不提供相关证明将视作无效报名)。
2.报考设计类专业需提交相关作品或实操案例等。
3.报考声乐演员、器乐演奏员岗位人员需提交本人演唱、演奏等视频材料进行初审。
4.报考音乐剧演员岗位人员需提交2分钟以内自我介绍视频、中文音乐剧选段清唱视频、戏剧台词视频、舞蹈视频(录制全身完整画面、无美颜滤镜)。
5.报考主持人岗位人员需提交2分钟以内自我介绍视频。
6.报考舞蹈编导岗位人员需提交作品视频。
7.请确保提交的视频为本人表演。视频要求完整录制,时长10分钟以内,未经编辑处理,视频中伴奏不得超过1人,不得出现讲话或具有指向和提示意义的非演奏演唱类声音,视频格式为MP4,音乐标准音为A=442hz,音频格式为MP3,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zgdfrlzy@163.com。视频接收截止时间与报名时间相同。
8.请务必按照标准及要求进行视频及音频制作,保证画质及音质的清晰度,如不符合规定,将不予以审听。
(二)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4号中国东方演艺集团人力资源部406室、409室(邮编:100027)
(三)联系人:王老师、陈老师
(四)联系电话:010-84546025、84546021
五、考试安排及其他事项
考试时间暂定2024年3月下旬。
(一)集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与投资部、演出中心应聘岗位均需进行笔试与面试,舞美中心音响技师、灯光技师、服装管理岗位进行面试。
(二)声乐表演:
1.美声、通俗唱法自选曲目2首(中国歌曲、外国歌曲各一首,选取一段进行演唱。外国歌曲需【原文演唱】)
2.民族唱法自选曲目1首。
3.视唱练耳
4.其他才艺展示
(三)音乐剧表演:
1.声乐(自选中文音乐剧唱段,演唱时间为3分钟以内)
2.舞蹈(舞种不限,时长2分钟以内)
3.台词(自选诗歌、散文、小说、戏剧台词一段,使用普通话脱稿朗诵,时长2分钟以内)
(四)主持人:
1.朗诵(自选诗歌、散文、小说,时长3分钟以内)
(1)普通话脱稿朗诵(必选)
(2)外国语脱稿朗诵(自选)
2.即兴主持(现场选题)
(五)器乐演奏:
1.自选曲目1首
2.自选片段1段(不同风格、含技巧)
3.试奏
4.其他才艺展示
(六)舞蹈编导、服装设计、后期制作现场命题考试。
六.考试要求
(一)表演专业需带妆、着演出服。
(二)美声唱法不得使用音频伴奏,可清唱或使用钢琴伴奏,民族、通俗唱法可使用音频伴奏。
(三)音乐剧表演可选择钢琴伴奏或音频伴奏,禁止使用手机播放伴奏。
本次公开招聘每位报名者只限填报1个岗位,请结合招聘条件认真择选。具体考试时间、地点、流程及要求,以邮件方式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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